- 監察院第219期廉政專刊5月30日出刊on 2023-05-29 at 02:50:00
監察院第219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30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立法院立法委員吳欣盈等124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529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9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9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9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18期廉政專刊5月25日出刊on 2023-05-24 at 01:00:00
監察院第218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25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彰化縣議會議員凃俊任等136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8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8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8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17期廉政專刊5月23日出刊on 2023-05-22 at 00:59:00
監察院第217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23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等109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廉政專刊第217期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7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7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7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16期廉政專刊5月18日出刊on 2023-05-17 at 01:05:00
監察院第216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18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新竹市議會議員李妍慧等150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517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6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6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6期目次.odt
- 監察院公開111年縣(市)長、直轄市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及第10屆臺北市立法委員補選擬參選人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計80件on 2023-05-16 at 01:08:00
監察院訂於112年5月18日公開111年縣(市)長、直轄市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擬參選人申報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計78件;第10屆臺北市立法委員補選擬參選人申報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計2件(共計80件,公開一覽表詳見附件檔)。詳情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 便民服務→業務重要連結→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https://ardata.cy.gov.tw)查詢。 監察院新聞稿.pdf附件-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一覽表.doc附件-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一覽表.pdf附件-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一覽表.odt
- 監察院第215期廉政專刊5月16日出刊on 2023-05-15 at 00:55:00
監察院第215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16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高雄市議會副議長曾俊傑等16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515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5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5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5期目次.odt
- 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違法簽結、不傳被告,監察院通過彈劾並提出調查報告on 2023-05-10 at 02:38:00
監察院於今(10)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所提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違法失職案調查報告,並已於5月4日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吳志成檢察官違失計有: 一、受理當事人聲請閱覽卷宗,但始終未依法簽擬意見,經主任檢察官提醒後,吳志成檢察官仍多次未簽擬即呈核,最後只好由主任檢察官自行決定,然而自當事人聲請到最終准許時,已耗時近一個月。 二、吳志成檢察官承辦他字案件,多次罔顧卷內明確的犯罪事證,例如持槍監視畫面、現場採集的彈殼、現場查獲的安非他命等,反而以「未發現有何犯罪嫌疑,且無繼續偵查之必要」等不符規定的事由,擬簽結案件。經主任檢察官多次請其注意事證及規定,吳志成檢察官均不予理會,執意為之,部分案件只好移由其他檢察官偵辦。吳志成檢察官置卷內犯罪嫌疑事證不顧,且未遵循相關法令,不但礙於真實發現且不利公共秩序維護。 三、據宜蘭地檢署統計,108年至110年吳志成檢察官所偵辦案件中,共101件沒有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就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雖然刑事訴訟法並未規定必須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才能起訴,但據上統計可知,吳志成檢察官並非偶一為之,而是經常性;他並表示,供述證據的可信性本來就較低,傳喚也只是聽他辯解。然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傳喚,無從得知自己被起訴的罪名、無從為自己說明,更無從請求調查對己有利的事證,吳志成檢察官的作法,嚴重影響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權益,實與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不符。 彈劾案文指出,吳志成檢察官偵辦案件罔顧卷內事證、經常先入為主、不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等,妨礙真實發現,或造成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無從答辯等,經主任檢察官提醒後仍屢屢發生,堅持己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 調查報告發現,針對吳志成檢察官的諸多違失,宜蘭地檢署向來以年終職務評定進行評價,因此,吳志成檢察官108年至110年的職務評定均為「未達良好」。然而,職務評定只是核發獎金的憑據,目前法官法的職務評定,只有良好及未達良好二種,對吳志成檢察官的違失情節,除非發動外部監督,沒有汰除機制,因此調查意見請法務部就現行機制進行研議,以符合民眾期待。 此外,調查報告指出,目前實務上不乏有檢察官同時簽發傳票與拘票的情形,但刑事訴訟法所定傳喚與拘提要件不同,使用上有先後順序,應先行傳喚或傳喚不到後,才能發動拘提。尤其,傳喚為任意處分,拘提則為強制處分,因此,拘提更應符合比例原則的要求,若同時為之,將嚴重侵害人民權利。因此二者不容混淆,或因執法人員貪圖方便造成二者無所區分,故請法務部加強監督,避免兩票齊發或濫用拘票的情事發生。
- 監察院第214期廉政專刊5月11日出刊on 2023-05-10 at 01:27:00
監察院第214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11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高雄市議會副議長陸淑美等105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510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4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4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4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13期廉政專刊5月9日出刊on 2023-05-08 at 00:57:00
監察院第213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9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志中等111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及訴願決定書等。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120508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3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3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3期目次.odt
- 新竹縣政府前消保官羅鈞盛與建商私交甚篤, 假借權力向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前副局長羅仕臣、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前副局長陳中振及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前主任周明堂請託關說,並共同接受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 嚴重危害國家行政廉潔 監察院通過彈劾on 2023-05-05 at 02:36:00
新竹縣政府前消費者保護官羅鈞盛長期擔任縣府九大行業(俗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卻與瑞○建設公司黃姓建商私交甚篤,不但投資該建設公司建案,圖取個人私利,又請託羅仕臣(時任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陳中振(時任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現任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局長)、周明堂(時任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協助減少建案所涉裁罰金額以及加速消防安全設備查驗與土地移轉登記,羅仕臣等人均為高階主管,竟加以配合,並與羅鈞盛共同接受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藉此謀得個人不法利益,上述四人行為已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均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於112年5月2日審查通過提案委員蔡崇義及田秋堇所提彈劾案,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4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提案委員指出,新竹縣政府前消費者保護官羅鈞盛自100年7月22日起擔任消費者保護官以及府級九大行業(舊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對於所屬主管機關國際產業發展處、公務處、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勞工處、社會處、教育處於執行聯合稽查業務時具指揮權,執行帶隊、督導、指揮聯合稽查之職務,卻投資瑞○建設公司黃姓建商之「萃○」及「劍○」兩筆建案,取得報酬總計大約為數10萬至100多萬元,又為減少「萃○」建案之污水排放裁處金額,與羅仕臣共赴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藉此請託減少裁罰金額。後續又為加速該建案消防安全設備查驗及土地移轉登記,分別請託陳中振與周明堂,上述行為除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外,羅鈞盛於本院詢問時更表示其接受黃姓建商有女陪侍之招待多達10多次,身為新竹縣政府九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明知不得涉足不適當之場所,卻仍接受有女陪侍之飲宴,以圖個人利益,又假借權力關說減少其所投資建案污水排放之裁處金額及要求加速查驗消防安全設備及土地移轉登記,顯見未能力求切實,上述行為實有損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 另外提案委員亦指出,羅鈞盛身為高階公務員,卻時常替建商穿針引線,假借權力介紹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予建商認識,藉以完成建商請託。羅仕臣三人於本院詢問時表示,羅鈞盛常以半強迫的方式邀約,三人到現場才知悉黃姓建商在場,甚至不知道是要去參加有女陪侍之招待,而且羅鈞盛是高階長官,基於交情及位居高位的施壓不得不參與羅鈞盛安排之宴飲,並稱以上宴飲與其請託事項並沒有直接關係等語。然而羅仕臣與陳中振所職掌之污水排放裁罰及消防安全設備檢驗皆與公共安全有關,竟為配合羅鈞盛請託,處理本案查驗及裁處,甚至回報羅鈞盛處理進度,倘有疏忽,實影響公益甚鉅,因此羅仕臣等三人之行為,仍難排除其行政責任。 二位提案委員表示,羅鈞盛、羅仕臣、陳中振及周明堂四人確有涉足不適當之場所,且亦知悉羅鈞盛請託之事,上述事證除經本院彈劾外,亦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00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其違失事證明確且重大,而有受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委員深切提醒公務員實應廉潔自持,不得存有僥倖,涉足不當場所,以避瓜田李下之嫌,各公務機關更應強化公務員廉政等相關法規之宣導,以減少本案情事之發生。
- 監察院第212期廉政專刊5月4日出刊on 2023-05-03 at 01:42:00
監察院第212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4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臺南市議會議員尤榮智等113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503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2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2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2期目次.odt
- 監察院112年4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7案 彈劾案1案 糾正案8案 函請改善案16案on 2023-05-01 at 09:38:00
監察院112年4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7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4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8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6案。 監察院統計4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281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96件。 4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30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113件,送請機關參處216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73件,併案處理437件,其他227件。 二、彈劾案1案: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副處長涂榮輝、科長楊文東、李明芳辦理中州科技大學烏干達籍學生血汗學工案,對學生嚴重超時工作情狀,實應確實查察不法,以保障外籍學生勞動權益,竟基於迴護圖利涉案事業單位及人力仲介,未能切實審核把關,有虧職守;該處處長彭德俊負責綜理處務,對本案均推諉不知,未善盡監督權責,且對屬員失檢行為未嚴予導正,損害國家賦予該職位之尊重及人民對其執行職務之信賴,難辭其咎,以上4人等嚴重影響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損害政府信譽,更斲傷國家形象,均核有重大違失。 三、糾正案8案:內政部警政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違失案,糾正內政部警政署。樂生療養院無視整體發展計畫,擅改為「院民住宅」;衛生福利部對園區之發展、院民安置等,欠缺通盤考量,監督與管理失當等情案,糾正行政院、衛福部及該部樂生療養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任令長榮國際儲運公司違規使用、占用汐止貨櫃站內國有非公用土地怠失案,糾正該署。胡姓幼師遭訴不適任,未督導學校進行責任通報及召開校事會議,糾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該市黎明國小、僑仁國小等案。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第211期廉政專刊5月2日出刊on 2023-05-01 at 01:20:00
監察院第211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5月2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臺中市政府秘書處前處長顏迺倫等11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501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1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1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1期目次.odt
- 監察院月刊第32期出刊 歡迎民眾上網瀏覽及訂閱on 2023-05-01 at 00:55:00
監察院月刊第32期於112年5月1日發行,內容包含:院務消息、職權行使、行政革新、活動花絮、統計資料及陽光四法等主題,公開監察院近期動態。 監察院月刊第32期係蒐整112年4月監察院各項院務推動情形編輯而成,主要有經典復刻.風華再現—百年古蹟穹頂修復竣工;法國友台小組拜會,陳菊主委感謝力挺民主台灣;陳菊主委出席印尼卡蒂妮日,感謝移工朋友為台灣付出;葉大華委員代表出席憲法法庭;監察委員巡察中央及地方機關;導入多媒體智慧服務機,數位服務upgrade;「我們的自油年代‧Painting Day & Night」評選結果出爐;再遠,也要向您宣導—利衝、財申法令宣導前進偏鄉代表會;監察院愛心會舉辦112年度第1次捐熱血活動等內容。 監察院誠摯歡迎民眾隨時上網瀏覽及訂閱月刊,請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cy.gov.tw/)首頁/新聞與公告/監察院月刊。 1120501新聞稿.pdf
- 監察院第210期廉政專刊4月27日出刊on 2023-04-26 at 01:32:00
監察院第210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4月27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臺中市議會議員朱元宏等83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426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10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10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10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9期廉政專刊4月25日出刊on 2023-04-24 at 00:47:00
監察院第209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4月25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程大維等11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424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9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9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9期目次.odt
- 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基於迴護圖利廠商,施壓屬員以限縮調查方式,科長楊文東及李明芳無視中州科大烏干達學生淪為血汗學工被剝削事實,有虧職守,處長彭德俊未善盡監督權責且長期包庇縱容,嚴重傷害國家形象,監察院通過彈劾on 2023-04-19 at 01:52:00
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勞工服務科科長楊文東暨勞資關係科科長李明芳,辦理社會矚目的中州科大烏干達籍學生血汗學工案,迴護圖利涉案事業單位及人力仲介,未能依法恪盡職責,切實審核把關,有虧職守;處長彭德俊長期疏於督導所屬職員,對於本案均推諉不知,未善盡監督權責,且對屬員失檢行為未嚴予導正,長期包庇縱容,監委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調查後,認為4人違失行為除明顯影響公務人員廉潔暨機關之紀律形象,損害政府信譽外,更斲傷國家形象,均核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於112年4月18日審查通過提案委員王美玉、王幼玲及葉大華所提彈劾案,經審查委員審查以同意:不同意票:彭德俊(13:0)、涂榮輝(13:0)、楊文東(10:3)及李明芳(10:3),通過4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調查發現,111年1月10日,網路媒體《報導者》刊登「綁債.黑工.留學陷阱-失控的高教技職國際招生」、「非洲萬里來臺留學,淪四年綁債學生:失序的私校國際招生」等系列報導,報導中並公開「金盟企業社」提供給烏干達留學生的望隼公司110年6月份薪資表照片,薪資表上烏干達留學生的工時1個月均高達190小時,相關報導引發各界譁然,彰化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內政部移民署彰化專勤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陸續將苗栗縣政府轄管涉案之4家事業單位,涉及違反就服法及勞基法規定情事,函請苗栗縣政府依法查處,且於函文中提供烏干達學生筆錄供述包括:工作超時、非僅限於寒暑假期間及薪資給付落差狀況……等,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明知本案涉案事業單位已有嚴重超時工作違反法令之待證違失,應分別由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勞服科及勞資科就權管業務分別進行查察,卻竟將本案交由主要辦理外籍移工諮詢、翻譯,並非辦理移工查察業務,且僅有過一次處理外籍生超時工作案經驗的勞服科臨時工程助理員辦理,又刻意將勞資科承辦人換人跳過輪序,避開審查較為嚴格之承辦人。 有關彈劾涂榮輝部分,監委調查發現,涂榮輝明知本案涉案事業單位有違反就服法及勞基法等違失,未思積極查察不法,竟接受人力仲介委託關說,為維護業者商業利益,假借職務權力以權勢欺壓不具正式公務員資格之勞服科屬員,以職務去留施壓,要求他僅調取外籍學生寒暑假加班時數來簽辦本案,再要求勞資科屬員不用對本案進行任何查處,直接依勞服科之調查結果認定即可,並任由人力仲介以暴力言語,脅迫要求屬員,擅權違法,違失行為重大,顯有辱官箴。且其平日毫無作為、尸位素餐,竟認主管職位毋須對專業嫻熟瞭解,對於本案違失,完全諉過給基層屬員,有失主管風範,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監委調查發現,涂榮輝負責襄助處長綜理勞青處各項業務,並具公文及相關業務決行權限,涂榮輝本應因此更加謹慎處理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人交往互動,但他不僅未謹慎自持,長期與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人餐聚,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於本案爆發後行政調查期間,仍收受人力仲介陳○○餽贈禮品之不當行為,視規範為無物,有違公務員應清廉的規定,另外,他在於上班時間飲宴應酬酒醉後,除常謾罵同仁,還發生酒後鬥毆見諸媒體之逾矩行為,有損公務員名譽,明顯影響機關之紀律形象,相關違失行為,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有關彈劾苗栗縣政府勞青處處長彭德俊部分,監委指出,彭德俊身為處長,負責綜理處務,長期以來對於該處核心裁罰業務,均交由副處長處理,放棄國家賦予之職權,又對於社會矚目關乎國際間人口販運與國家、社會之重大公共利益之重大案件,竟未善盡監督權責,均推諉不知,有虧職守,致釀圖利廠商、損害政府信譽及斲傷國家形象之重大違失,實應負監督不力之責,尤其在本案調查期間尚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收受廠商餽贈禮品之不當行為,損害公務員名譽,且對於涂榮輝酒醉謾罵同仁等逾矩失檢行為,長期縱容包庇未予處理,未本於主官職責予以導正,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 另外,彈劾二位科長部分,監委調查發現,楊文東身為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勞服科科長,明知烏干達留學生超時工作案,涉案之事業單位已有嚴重超時工作違反法令之待證違失,坐視將此重大案件,交由臨時工程助理員辦理,且她身為主管,對於屬員之反應、求助,竟採取不作為之態度,未善盡指導監督之責,顯失主管應有之擔當,放任涂榮輝濫權指示屬員以限縮工時檢查時間等方式圖利廠商,且未依法恪盡職責,切實審核把關,顯怠忽職守,事後仍卸責狡辯,完全漠視身為主管應負審核把關之職責,有故意輕縱、規避責任之嫌,違失行為重大。而李明芳擔任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勞資科科長,對於違反勞基法案件、勞動條件檢查等事項,負有審核之責,但在本案對於屬員僅依據勞服科提供之資料進行書面資料審核之違常作法,於簽辦過程中,均未表達意見,未能謹慎把關,事後又將依法審核之職權推諉卸責予勞檢同仁,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指出,公務員本應謹言慎行,廉潔自持,時為惕勵及檢點,絕對避免有任何違法或不當之情事發生,以維政府之聲譽及形象,監察院積極發揮監察職權,以「整飭官箴」、「澄清吏治」,對涉上述違失事件之涂榮輝、彭德俊、楊文東及李明芳予以彈劾,以資警惕(註)。 註:本新聞稿相關事證資料,請見本院彈劾案文。
- 監察院第208期廉政專刊4月20日出刊on 2023-04-19 at 00:49:00
監察院第208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4月20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臺中市議會議長張清照等68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419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8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8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8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7期廉政專刊4月18日出刊on 2023-04-17 at 01:05:00
監察院第207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4月18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監察院監察委員林文程等11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417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7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7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7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6期廉政專刊4月13日出刊on 2023-04-12 at 01:17:00
監察院第206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4月13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桃園市議會議員牛煦庭等109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412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6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6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6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5期廉政專刊4月11日出刊on 2023-04-10 at 03:58:00
監察院第205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4月11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國家安全局副局長柯承亨等111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 (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0410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5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5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5期目次.odt
- 重現古蹟穹頂之美 監察院今舉辦揭幕儀式on 2023-04-10 at 02:28:00
國定古蹟監察院之穹頂修復工程前後歷經3年,終於在今(112)年3月竣事,本院於今(10)日上午10點於1樓穹頂區域舉辦揭幕儀式,由院長陳菊親自揭幕,將此具有百年歷史穹頂之莊嚴與典雅重現給民眾。 國定古蹟監察院為日治時期興建,是日籍建築師森山松之助所設計,落成於大正四年(西元1915年),先後稱為「台北廳廳舍」、「台北州廳舍」等,落成之初即完成中央大門圓頂、兩旁衛塔、兩翼房舍及西面翼樓,該建築為臺灣目前保存較完整之西洋歷史式樣建築。監察院此次修復之穹頂區域位於大門圓頂之建築入口。走入大廳時,映入眼簾的是環立的四對「托次坎式」雙柱及M型樓梯,抬頭便可看見壯麗穹頂及花窗玻璃,其圓頂天花板為仿義大利羅馬「萬神殿」格框,至今仍是臺灣相當具代表性的經典建築。 陳菊院長於揭幕時表示,穹頂自2020年6月封閉,由相關古蹟專業人士進行修復調查;2021年9月相關修復計畫經文化部審查同意後隨即展開修繕工程,本次穹頂修繕為百年來首次全面性泥作及泥塑修復,過程十分嚴謹,除彰顯監察院在人權守護、監察權行使的努力,對古蹟與文化資產保存亦非常用心,希望日後到院賓客及洽公民眾能駐足欣賞國定古蹟監察院建築之美。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112年3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7案 糾正案6案 函請改善案17案on 2023-04-06 at 09:15:00
監察院112年3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7案,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6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7案。 監察院統計3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589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601件。 3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36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147件,送請機關參處278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70件,併案處理593件,其他277件。 二、糾正案6案:處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陳抗事件違失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等機關。未有效督導所屬陸軍裝甲旅落實役男工作項目要求,致生危安,戰車建制人員亦均未實際參與機件檢查等情案,糾正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對無立案之OO家園未積極督導,且歷次稽查均未能及早發現違規,確有違失案,糾正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經濟部為辦理中興紙業公司民營化,標售其廠房與設備疏失案,糾正經濟部。未依法定程序處理自閉症學生遭校園霸凌事件,主管機關亦未發現違失,糾正嘉義市立南興國中及嘉義市政府等案。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月刊第31期出刊 歡迎民眾上網瀏覽及訂閱on 2023-04-01 at 00:55:00
監察院月刊第31期於112年4月1日發行,內容包含:職權行使、院務消息、行政革新、陽光四法及活動花絮等主題,公開監察院近期動態。 監察院月刊第31期係蒐整112年3月監察院各項院務推動情形編輯而成,主要有陳菊院長與委員關心我國音樂工藝文化產業與海域安全維護;監察委員巡察中央機關;美國在台協會孫曉雅處長(Sandra Oudkirk)蒞院,與監察委員就台美關係近期發展進行交流座談;人權會與法國專家交流廢除死刑的經驗與實務;美國「自由之家」訪台團拜會人權會,肯定台灣民主成就;歐盟防制假訊息專家訪團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高涌誠、賴振昌委員出席憲法法庭;陳菊主委受邀為第2屆民主峰會錄製「國家聲明」影片;監察院促請強化我國活動斷層調查量能—地質安全攸關你我;古蹟穹頂修復竣事,風華即將再現;調查案新聞發布內部統計數據建置ing;攤在陽光下,議員財產申報首次上網公開;監察院邀請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專題演講新冠疫情現況與展望;「我們的自油年代‧Painting Day & Night」─監察院繪畫比賽,繪記古蹟的晝夜特景;清明時節憶先賢,追思于故院長等內容。 監察院誠摯歡迎民眾隨時上網瀏覽及訂閱月刊,請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cy.gov.tw/)首頁/新聞與公告/監察院月刊
- 監察院第204期廉政專刊3月30日出刊on 2023-03-29 at 01:18:00
監察院第204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30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新北市議會議員王明麗等35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4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4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4期目次.odt
- 112年3月31日起經監察院許可的立委擬參選人專戶可收受政治獻金on 2023-03-28 at 08:37:00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日舉行投票。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擬參選人自112年3月31日起,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自112年5月20日起,經監察院許可政治獻金專戶之設立申請後,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期間為自許可日起至選舉投票日前一日(113年1月12日)止。 監察院為服務擬參選人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已於「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公告「113年立法委員選舉擬參選人申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許可注意事項」、「政治獻金專戶許可設立申請表」及其填寫範例,供有收取政治獻金意願之立法委員選舉擬參選人申請專戶使用。另為便利申請管道,監察院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於112年3月28日起開放線上申請專戶許可事宜,有意願參選明年立法委員選舉者,得先至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戶名: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OOO政治獻金專戶)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自然人憑證作線上申請,可加速許可期程。 監察院對線上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亦錄製有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專戶申請操作影片及前所錄製「秒懂捐贈政治獻金18式」等相關宣導影片,已上傳陽光法令主題網及Youtube平臺,歡迎擬參選人及一般民眾點選觀看。 監察院提醒,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設立政治獻專戶須經監察院許可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如未經監察院許可所開立的專戶就收受政治獻金,該法第26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金。相關訊息請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查參。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第203期廉政專刊3月28日出刊on 2023-03-27 at 01:00:00
監察院第203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28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立法院立法委員吳琪銘等114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及訴願決定書等。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112.3.27_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3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3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3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2期廉政專刊3月23日出刊on 2023-03-22 at 01:07:00
監察院第202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23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新北市議會議員王淑慧等7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2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2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2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1期廉政專刊3月21日出刊on 2023-03-20 at 01:43:00
監察院第201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21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立法院立法委員孔文吉等112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201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201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201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200期廉政專刊3月16日出刊on 2023-03-15 at 01:00:00
監察院第200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16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新北市議會議員王威元等53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200期目次.doc廉政專刊200期目次.pdf廉政專刊200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199期廉政專刊3月14日出刊on 2023-03-13 at 00:58:00
監察院第199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14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鎂等9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以及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等。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199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199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199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198期廉政專刊3月9日出刊on 2023-03-08 at 01:06:00
監察院第198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9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臺北市議會議員王欣儀等8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198期目次.doc廉政專刊198期目次.pdf廉政專刊198期目次.odt
- 監察院第197期廉政專刊3月7日出刊on 2023-03-06 at 03:58:00
監察院第197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7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國家安全局前局長陳明通等9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197期目次 .doc廉政專刊第197期目次 .pdf廉政專刊第197期目次 .odt
- 監察院112年2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5案 糾正案5案 函請改善案15案on 2023-03-01 at 10:03:00
監察院112年2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5案,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5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5案。 監察院統計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08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46件。 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14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92件,送請機關參處185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86件,併案處理407件,其他262件。 二、糾正案5案:行政院所屬之前國防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機關,依國安局指示組成「三○七指導會報」,不當介入林宅血案之偵辦,均有重大違失案,糾正行政院;委託台開公司辦理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開發案,未能掌握資金專戶使用情形,糾正臺中市政府;中度自閉症乘客搭乘臺北捷運,遭其他乘客責罵與產生衝突,北捷公司未經謹慎判斷,逕處以罰鍰,對外說明有誤導民眾產生偏見之情形,確有違失,糾正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案。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第196期廉政專刊3月2日出刊on 2023-03-01 at 01:02:00
監察院第196期廉政專刊,訂於本(112)年3月2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含:臺北市議會議長陳錦祥等50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廉政專刊完整內容,請於出刊當日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廉政專刊電子書(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17&sms=8861)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196期目次.doc廉政專刊196期目次.pdf廉政專刊196期目次.odt
- 監察院月刊第30期出刊 歡迎民眾上網瀏覽及訂閱on 2023-03-01 at 00:42:00
監察院月刊第30期於112年3月1日發行,內容包含:院務消息、職權行使、陽光四法、活動花絮、行政革新及統計資料等主題,公開監察院近期動態。 監察院月刊第30期係蒐整112年2月監察院各項院務推動情形編輯而成,主要有瑞士國會訪台團拜會陳菊主委,雙方交流民主及人權推動經驗;轉型正義經驗交流,陳菊主委:台韓有相似歷史境遇和發展軌跡;與人權團體座談交流,陳菊主委:虛心接受各界建言;人權諮詢顧問新力軍,新增原住民與新住民背景;ICERD首份獨立評估意見,展開學者專家諮詢;視訊零距離,陳情無障礙;監察委員巡察中央機關;陽光四法相關事項;歡慶92周年「2023院慶樂樂樂」午間音樂會揭開序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謝世忠教授及但昭偉教授專題演講;陳情「單一帳號.共享平台」,簡政又便民;導入「循證治理」國際趨勢,辦理培育科技監察人才課程;監察院92年院慶繪畫比賽,歡迎民眾踴躍報名參加等內容。 監察院誠摯歡迎民眾隨時上網瀏覽及訂閱月刊,請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cy.gov.tw/)首頁/新聞與公告/監察院月刊。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第195期廉政專刊2月21日出刊on 2023-02-20 at 01:51:00
監察院第195期廉政專刊訂於112年2月21日出刊,本期專刊內容包括:總統府總統蔡英文等105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及訴願決定書等。廉政專刊目次請見附件檔案,或前往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 (https://sunshine.cy.gov.tw)查閱。 監察院新聞稿.pdf廉政專刊第195期目次.doc廉政專刊第195期目次.pdf廉政專刊第195期目次.odt
- 監察院今(14) 日發表聲明,澄清媒體報導「疫苗採購、新竹棒球場、鏡電視」三案,均依法調查中,並無懸而未辦on 2023-02-14 at 06:13:00
一、監察委員獨立辦案,不受任何干涉 憲法第90條、第97條第1項、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第 1 項及第 5 項規定,監察院具有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並得提出糾正案;凡攸關公共福祉及人民權益事項,監察委員均會掌握社會脈動,依據法律妥慎獨立行使職權。 二、外界關切「疫苗採購、新竹棒球場、鏡電視」三案,監察委員分別依法調查中 上開三案,監察委員刻正依法調查中,將於調查完竣提出調查報告後,送請相關委員會審議,並續依委員會審議結果辦理,無懸而未辦之情事。 請各界尊重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與作為,監察委員當恪遵憲法,超越黨派,公正公允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政黨之干擾。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112年1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8案 彈劾案1案 糾舉案1案 糾正案7案 函請改善案17案on 2023-02-01 at 09:25:00
監察院112年1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8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1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糾舉1案、糾舉1人;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7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7案。 監察院統計1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05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056件。 1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16件及蒐整資料、發函瞭解78件,送請機關參處182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68件,併案處理397件,其他215件。 二、糾正案7案:雲林縣政府受理允能離岸風場臺西變電站使用執照申請,涉有違失案,糾正雲林縣政府;衛福部近年來推動身心障礙者社區式照顧服務資源布建,未能將具情緒行為問題障礙者需求納入考量,核有違失案,糾正衛福部;台電公司未掌握三相不平衡嚴重程度長期造成電力損失案,糾正台電公司;坐視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延任,遲未提出修法草案,且未保障獨立穩定之經費來源,糾正行政院及文化部等案。 三、彈劾案1案:苗栗縣三灣鄉公所前鄉長温志強於任職期間,多次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又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之機,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不法獲利合計達新臺幣1,289萬8,100元;另為隱匿其不法所得,而涉犯洗錢罪嫌,核有重大違失。 四、糾舉案1案: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院長王作仁綜理玉里醫院院務,於未有法律依據下,恣任所屬依據個案評估,將未確診且非密切接觸者之住民就地進行隔離,侵害人身自由;對住民於隔離期間處於不人道、有辱人格之生活環境,未能維護住民之人性尊嚴;復未考慮照護人力工作負荷,亦未參酌類似規模醫療照護機構之防疫成效,規劃相關防疫作為,斵害玉里醫院形象,顯已不適任現職,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委員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 調查案件數非唯一評價標準on 2023-02-01 at 06:03:00
針對媒體報導有關「監察院勞逸不均?監委人均調查件數近兩年創12年新低!」一事,監察院今(1)日發表聲明,特予澄清。 一、監察委員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無關勞逸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規定,監察委員應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生勞逸不均問題。 二、監察委員行使職權範圍多元,不宜僅憑調查案件數評價其績效 監察委員職權除收受處理人民陳情書狀、發函瞭解、中央與地方巡察、立案調查、提出糾正案、彈劾案與糾舉案,參與相關委員會的審查、運作、調查報告提出後之後續追蹤,以及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審計權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運作等等,甚為多元,其中調查案件涉及專業、案情難易與調查作為等複雜因素,自難僅憑調查案件數為監委職權行使績效之評價標準。 三、本院部分委員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人權保障事務之職權行使與工作方法與監察權顯有不同。 本院現有10位委員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除監察委員職權外,另須處理人權保障事務。以111年度為例,我國進行4場人權公約國際審查會議,皆由人權委員分工負責獨立評估意見,並全程與會,與國際審查委員深度交流。此外,國家人權委員會甫成立2周年,相關工作方法仍待積極建置,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撰提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及參與國際審查作業手冊」、「國家人權委員會監督各人權公約結論性意見之落實作業規範」、「國家人權委員會處理人權陳情及申訴案件作業程序」,以及近期刻正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2023-2026中程策略計畫等,人權委員之職務內容與監察權顯有不同。 四、本院監察委員將持續監督政府、促進善治與保障人權,不負人民所託。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月刊第29期暨92周年院慶特輯出刊 歡迎民眾上網瀏覽及訂閱on 2023-02-01 at 01:07:00
監察院月刊第29期暨92周年院慶特輯」於112年2月1日發行,內容包含:院務消息、職權行使、活動花絮、行政革新、陽光四法及統計資料等主題;以及92周年院慶特輯,收錄陳菊院長、監察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單位主管等人之專文,內容精彩豐富,歡迎民眾上網瀏覽。 監察院月刊第29期暨92周年院慶特輯」係蒐整112年1月監察院各項院務推動情形等編輯而成,主要有監察院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展現績效並策勵未來;「春回大地百花吐豔 兔躍青山萬物生輝」—112年新春團拜;質問臺南市學甲區工業用地遭填埋爐碴,市府顯未積極處理案;監察委員巡察地方機關;除舊布新!虎躍前程去,兔攜好運來;表揚111年下半年特殊績效人員;陳菊院長讚許駐警、保警同仁堅守職責,親賀新春平安;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會後聯誼餐敘;表揚績優志工,歲末年終溫馨洋溢;建置數位化會議系統,促進監察數位轉型;利衝、財申法令宣導;陳菊院長、監察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單位主管等人之專文等內容。 監察院誠摯歡迎民眾隨時上網瀏覽及訂閱月刊,請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cy.gov.tw/)首頁/新聞與公告/監察院月刊。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新春團拜 院長陳菊送上112年新春祝福on 2023-01-30 at 09:24:00
監察院今(30)日上午10時於1樓禮堂舉行新春團拜,由院長陳菊率監察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審計長、副審計長及本院全體同仁,在歡樂氣氛下,互道恭喜及祝福。 陳菊院長致詞表示,今天是112年新春開工上班的第一天,祝福大家在新的一年大展鴻兔(圖)、揚眉兔(吐)氣!隨即並表示在過去的一年,監察院有賴全體同仁的努力,積極發揮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功能,為人民把關,做人民的靠山,同時亦有許多委員同仁出國考察參訪,擴大與國際的交流,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院長期勉未來一年,監察院同仁持續監督政府良善治理,維護民眾權益,落實及強化人權保障工作,不負人民所託。 語末,陳院長祈願在新的一年,疫情消退、國運昌隆、國泰民安,同時祝福大家闔家平安、幸福健康! 最後,監察院團拜由該院秘書處全體同仁及賴振昌、浦忠成委員分別帶來一連串的精彩表演,有活力四射的開場舞、美妙動聽的薩克斯風演奏,以及數首勁歌熱舞,並以輕快應景的合唱方式,為短暫的30分鐘新春團拜劃下完美的句點。 監察院新聞稿.pdf
- 有關外界報導「陳菊院長推薦史哲擔任文化部長」 與事實不符 監察院嚴正澄清on 2023-01-28 at 12:54:00
針對報載監察院陳菊院長推薦史哲擔任文化部長一事,監察院今(28)日發表聲明嚴正澄清。 一、陳菊院長向來恪遵憲法分際,對內尊重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對外亦尊重政府分權體制,不曾亦不可能干涉或介入任何行政院組閣人事權,絕無外界指稱推薦、介入甚或建議任何人事等情。 二、相關報導與事實不符,至感遺憾,特予澄清,以正視聽。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112年利衝法、財申法宣導活動 - 邀請全國議員民代一起來!on 2023-01-12 at 07:25:00
地方民選公職人員甫於111年12月25日宣示就職,監察院考量近年修正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下稱財申法),對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造成不小影響,第一階段訂於112年1、2月間,赴全國22個議會宣導,第二階段訂於112年3月至6月間,前往34個偏遠交通不便之鄉(鎮、市)民代表會進行法令及實務案例宣導。 利衝法規定,議員本人及關係人(如:體育會、基金會、社區發展協會、宮廟、公司行號等)之補助、交易均有限制規定,必須機關事前在網站上公告詳細資訊,關係人才能申請或投標,且申請或投標時須依法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惟監察院於調查實務上,發現仍有不少議員對於上述規定未正確理解,以致民意代表之關係人遭監察院裁罰案件數有逐年增加之趨勢。 此外,財申法在111年6月修正,增訂縣(市)議員應辦理變動申報,且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之財產申報表應刊登公報等規定,均與議員密切相關;另實務上,議員因疏於注意,導致財產申報不實情形遭到監察院裁罰,亦常發生。 為減少地方民意代表或關係人違法情形,監察院已啟動利衝法、財申法宣導活動,目前已前往屏東縣議會、桃園市議會及臺北市議會宣導,普獲好評,將於2月底前完成全國各議會之法令宣導;另訂於112年3月至6月間,前往34個地處偏遠或交通不便之鄉(鎮、市)民代表會進行法令宣導。 監察院112年利衝法及財申法宣導日程表公布於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首頁/行事曆,邀請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一起正確認識利衝法、財申法。 監察院新聞稿.pdf
- 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於任職期間,多次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又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之機,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另為隱匿其相關不法所得,而涉犯洗錢罪嫌,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林國明、蔡崇義、王麗珍提案通過彈劾on 2023-01-10 at 10:42:00
苗栗縣三灣鄉鄉長温志強,於任職期間,多次利用督辦鄉公所各項公共工程之職務上機會,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又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之機,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不法獲利合計達新臺幣(下同)1,289萬8,100元;復為隱匿其相關不法所得,另涉犯洗錢罪嫌,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監察院於今(10)日審查並以13比0全票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蔡崇義、王麗珍提案,彈劾温志強,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據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温志強所涉之違失情節如下: 一、於108至109年間辦理「三灣鄉辦公廳舍重建工程案」,收受承攬廠商井○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姓兄弟交付之150萬元賄款。 二、三灣鄉公所於109年7月及9月間,因清潔隊員出缺遞補之需而分別辦理一次清潔隊員之公開甄選,被彈劾人於前案開價60萬元作為錄取有意應徵之古姓清潔隊員之代價,古員之父親於古員順利錄取後,透過友人轉交60萬元現金賄款予被彈劾人。後案則經相關當事人請託議價後,被彈劾人同意以45萬元作為錄取温姓清潔隊員之代價,並於如數收受賄款後,利用職權協助温員獲核定錄取。 三、109年間三灣鄉公所辦理「109年苗栗縣三灣鄉公所土地建置太陽光電系統」標租案,被彈劾人主動向得標廠商瑞○實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朱○○索賄200萬元,經朱○○親赴鄉公所與被彈劾人斡旋,雙方達成賄款降為100萬元之協議,嗣於該案辦理相關申設流程過程中,陸續收受朱○○交付70萬元現金賄款及1罐茶葉。 四、被彈劾人自107年起透過友人呂○○擔任白手套,與數家工程營造廠商業者私下勾結,組成圍標集團,由呂○○在被彈劾人之授權下,出面安排協調廠商圍標,該等廠商輪序陪圍標三灣鄉公所之工程採購案,使各廠商在協議不為價格之競爭下,得以高價得標,並期約每件工程交付工程款8%之賄款予被彈劾人,作為被彈劾人在公所內協助獲取有無其他外來廠商投標資訊、排除公所內部困難而順利得標之代價。該圍標集團內之廠商藉前揭手法獲得標案後,再由廠商業者自行計算依約定須給付被彈劾人之賄款數額,親自交付被彈劾人,或託由呂○○代為收受後再由被彈劾人不定期前往呂○○所經營之打字行收取。 (一)加○營造有限公司及加○土木包工業歷來承攬三灣鄉公所24件標案,由其實際負責人傅○○陸續向被彈劾人交付賄款共計288萬1,000元。 (二)國○土木包工業歷來承攬三灣鄉公所26件標案,已由其實際負責人邱○○陸續將其中24件工程之賄款共計228萬8,000元託由呂○○轉交予被彈劾人收受。 (三)合○土木包工業歷來承攬三灣鄉公所15件標案,已由其負責人邱○○陸續將其中11件工程之賄款共計118萬元,親自交付被彈劾人或託由呂○○轉交予被彈劾人收受。 (四)舜○土木包工業歷來承攬三灣鄉公所8件標案,已由其實際負責人王○○或其子王○○陸續將其中7件工程之賄款共計104萬5,100元,託由呂○○轉交予被彈劾人收受。 (五)綜上,被彈劾人透過上開洽特定廠商圍標工程手法,共收受66件工程賄款計739萬4,100元。 五、茗○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下稱茗○公司)之股東兼該公司苗栗地區業務負責人吳○○因於106、107年間向被彈劾人接洽,爭取由該公司得標三灣鄉公所之設計監造案,並表示願支付標案金額15%之工程回扣賄款予被彈劾人,作為得標之代價,經被彈劾人應允後,自107年起,三灣鄉公所辦理之多項設計監造案,遂均經該公所以「準用最有利標」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開、決標並評選茗○公司為優勝廠商或符合需要廠商後,由被彈劾人利用其鄉長之職權核定決標予茗○公司。由吳○○之胞姐協助於各年度年底前以所得標之各標案設計監造費用扣除5%營業稅後,再乘以15%計算賄款,並製作工程費用明細資料,供吳○○統計各該年度得標須支付被彈劾人之賄款金額,其中,107年度得標11件標案,支付賄款42萬8千元;108年度得標5件標案,支付賄款17萬1千元;109年度得標13件標案,支付賄款59萬9千元;110年度得標24件標案,支付賄款65萬6千元。各年度賄款均由吳○○交付被彈劾人收受,被彈劾人共計收受185萬4千元。 六、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翊○公司)之負責人鄭○○見苗栗縣三灣鄉尚未全面汰換LED路燈,遂於108年間積極針對三灣鄉提供相關評估報告以遊說被彈劾人辦理工程發包,經被彈劾人指示所屬建設課同仁據以編列109年度預算辦理。嗣經被彈劾人引介長期承攬三灣鄉公所設計監造案,同時亦為本件LED工程設計監造案之內定得標廠商茗○公司吳○○予鄭○○共同謀議路燈汰換工程內容。其後,109年8月至110年9月間,鄭○○分別於三灣鄉LED路燈換裝工程之招標階段、開工後、報竣工驗收前及驗收後之請款期間,各交付10萬元予被彈劾人,被彈劾人共計收受40萬元賄款,除協助翊○公司順利得標承攬三灣鄉LED路燈換裝工程採購案外,並指示公所同仁配合履約施作事宜,及使廠商後續請款作業順利。 七、另被彈劾人意圖隱匿歷來向廠商收受賄賂之不法所得,以逃避司法機關調查追訴、處罰,遂借用其母親温葉○○名義於三灣鄉農會開設帳戶,並持有保管該帳戶存摺印鑑,以供其存入隱匿相關不法所得;復於110年4、5月間,利用收賄之不法所得出資190萬元,與友人合資以570萬元購入苗栗縣三灣鄉大河底段土地,而借用其已成年之子温○○之名義登記為土地權利人,藉此隱匿、移轉及變更其歷來利用職務上機會收受之賄賂,並規避財產申報。 被彈劾人温志強擔任三灣鄉鄉長,本應清廉自持,致力推動地方建設,為民謀福利,詎其竟利用職務權限,伺機索取賄賂中飽私囊,多次利用督辦鄉公所各項公共工程之職務上機會,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復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之機,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不法獲利合計達1,289萬8,100元;復為隱匿其相關不法所得,另涉犯洗錢罪嫌,核其所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相關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規定提案彈劾,移付懲戒。
- 監察院舉行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院長期許提升監察院績效及強化人權保障工作,不負外界期待與信賴on 2023-01-05 at 07:41:00
監察院今(5)日舉行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監察院陳菊院長表示,希望藉由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提升本院績效,貼近人民的期待與需求,強化人權保障工作推動,以符臺灣社會對本院的期待與信賴。 院長亦表示,本次工作檢討會議是第6屆監察委員上任以來,第三次舉辦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感謝大家過去一年的努力,期許持續扮演好監督政府角色,檢視各項政策對人權帶來的影響跟挑戰,期待臺灣社會清廉善政,讓人權獲得充分保障,建立美好公平正義的社會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 會議召開前,院長、副院長、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各一級單位主管合照留念,院長表示,感謝大家過去一年來的努力,期許大家再接再勵,共創新局,並祝福新年快樂,闔家平安,兔年揚眉吐氣。 本次工作檢討會議分別由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召集委員王美玉、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林文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蘇麗瓊、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施錦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浦忠成、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委員王麗珍、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郭文東、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榮璋、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等,一一報告111年度工作成果。 秘書長朱富美報告111年度院務工作,包含公布糾彈審查會請假及迴避委員之名單、修法通過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之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舉辦「新時代監察與人權案件調查研討會」、舉辦協查人員訓練營、參與第34屆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區域年會暨紐西蘭監察使公署60周年慶、參與第26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年會、發行《監察院90周年英文特刊》、建置「網路預約臨櫃陳情服務系統」及「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暨管理系統」、更新院區及維護古蹟工程等;並持續強化數位創新、資安升級、公眾溝通、國際交流等工作。朱秘書長亦表示未來仍將繼續精進相關行政作為,如精進陳情數位服務、厚實跨域調查職能、力行陽光法令業務、拓展國際監察交流、推動檔案及會議室數位化及增強資安防護環境等。 監察院7個常設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審計部分就工作概況、工作績效、工作檢討重點及未來展望等提出報告,並提出各項檢討及改善建議,亦對其自身職掌提出各項策進作為及計畫,也將持續掌握社會趨勢、國際現勢,正視目前國家所面對的困境及挑戰,善盡職權,有效監督政府善治,提升自身職能,俾求精益求精。 監察院111年度職權行使績效如下: 一、人民書狀收受:111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4,179件,需進一步查處的案件為1,605件。收受人民書狀中,司法及獄政類達5,421件,占38.2%,位居第一;其次為內政及族群類3,614件,占25.5%;第三係社福及衛環類1,369件,占9.7%,取代110年居第三之財政及經濟類,司法正義仍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二、調查:111年核派調查案件計231案,其中自動調查案147案、委員會決議調查81案、院派調查3案,參與調查之委員計597人次、協查人員計343人次,平均每案之調查委員為2.6人,協查人員為1.5人,均積極掌握時效,期能迅速回應民眾期待。 三、糾正、糾舉及彈劾:111年總計成立糾正案108案、函請改善案250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45人;111年成立彈劾案27案,彈劾53人。111年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之彈劾案27案,其中審理中(含上訴審)23案、停止審理2案、已判決2案 四、巡迴監察:111年中央機關巡察計41次,提出意見計877項;巡察地方機關計32次,收受人民陳情案件計199件。 五、審計相關業務:審計部111年函報機關人員有關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等案件之處理情形報告案,計163件,其中據以派查有29件;審計部提供函報案件,或監察院引據該部審核資料成立糾正、糾舉及彈劾案,計32件。監察與審計職權充分合作,確實追究違失機關之行政與財務責任。 六、廉政業務:111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9,897件;111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前一年度迴避情形計1,365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713案;111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127件。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111年12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35案 彈劾案3案 糾正案22案 函請改善31案on 2023-01-03 at 11:08:00
監察院111年12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35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7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22案,通過函請改善案31案。 監察院統計1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347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56件。 1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25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97件、送請機關參處204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25件,併案處理451件,其他254件。 二、糾正案22案: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北投分局因偵辦他案,引發輿論質疑警方借提人犯竟私下通融得以見親友,究係何人通知洪男親友至偵查隊會面等情節,迄今仍無法釐清,核有重大違失案,糾正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北投分局。恩恩罹患新冠肺炎,未能及時就醫,衛福部與新北市府均有重大疏失案,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台糖土地巡查機制內控失靈,未能及時遏止多筆土地遭不法傾倒廢棄物,衍生至少7.8億元清理費用,相關懲處避重就輕,糾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未依規定確認檢舉人,即對被檢舉人啟動學術倫理案件調查;主管機關教育部督導不周,放任學校進行調查且未於期限內結案,糾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及教育部。桃機公司工程處前處長林文楨、前工程師吳俊宗,利用職務之便,對廠商收受回扣,顯見積弊已久,交通部和該公司之採購行政管理及監督功能不彰,確有違失案,糾正交通部、桃機公司。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對收容人投書意見箱信函之處理疏漏,對受刑人書信檢查流程衍生侵害受刑人通信秘密權益爭議,對收容人檢舉案之處理有失謹慎,核有違失,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等案。 三、彈劾案3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前副所長顏敏森為110年4月16日該派出所輪值當晚主管,對於民眾闖入叫囂及毀損值勤臺公務電腦螢幕一事,除未詳實通報外,亦指示員警隱匿案情;該派出所所長許書桓除未指示所屬續查並依法處置,亦未呈報分局長官外,甚至與傅榮光前巡佐共同將駐地監視器主機之硬碟格式化,湮滅他人刑案證據;林志誠時任分局長,明知監視器影像已被湮滅,卻仍對外以停電為由掩蓋事實,該4員核有重大違失。林鳳儀教授兼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系主任、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主任秘書及音像藝術學院院長期間,辦理教育部及原科技部委託計畫、臺北科技大學及臺南藝術大學校內統籌經費,以不實會計憑證方式詐領計畫經費補助款合計新臺幣485萬2,617元,亦為私營公司之實際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損及政府信譽。游廼文身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竟假借權力與他人合謀炒作特定股票,與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人飲宴,以言語暴力對所屬同仁職場霸凌,暨於上班時間購買興櫃股票,明顯影響公務人員廉潔暨機關之紀律形象,損害政府信譽;蔡豐清身為該局局長,長期包庇縱容游廼文相關違法或不當行為,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及執行職務之信賴,核其等2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第6屆英文電子報第5期出刊 讓國際社群瞭解臺灣監察及人權動態on 2023-01-01 at 03:50:00
「監察院第6屆英文電子報」第5期於112年1月1日發行,內容包含院務消息、職權行使、行政革新、人權教育及國際交流等主題,期能促進與國際社群之交流並擴大國際能見度。 「監察院第6屆英文電子報」第5期彙整111年下半年監察院院務推動情形英譯編輯而成,包含:陳菊院長率團出席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第34屆年會、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出訪法德、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及委員至日本公務考察、監察院出席第26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年會、院長率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監察院90周年英文特刊》正式發行、台法簽署人權機構四方工作協議書、法國參議院歐洲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貝勒發訪團拜會等內容。 「監察院第6屆英文電子報」每半年出刊1次,誠摯歡迎大家上網瀏覽,網址連結為監察院全球資訊網英文網(https://www.cy.gov.tw/EN/)/新聞與出版品(News & Publications)/監察院英文電子報(Control Yuan Newsletter)。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月刊第28期出刊 歡迎民眾上網瀏覽及訂閱on 2023-01-01 at 00:50:00
監察院月刊第28期於112年1月1日發行,內容包含:院務消息、職權行使、活動花絮及統計資料等主題,公開監察院近期動態。 監察院月刊第28期係蒐整111年12月監察院各項院務推動情形編輯而成,主要有陳菊院長率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建議檢討修正64項法規;陳菊主委率團出訪法、德,讓臺灣人權努力被世界看見;CEDAW國際審查委員蒞會交流,肯定人權會獨立評估意見;CEDAW國際審查會議,陳菊主委應邀致詞感謝國際協助;監察院出席第26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年會;消除歧視公約,人權會將於半年內發表首份獨立評估意見;人權公約論壇,聚焦監督落實結論性意見;人權海報設計競賽頒獎,陳菊主委肯定用創意推廣人權;台灣移工與人權專業論壇,陳菊主委盼共同促進移工人權;李鴻鈞副院長率團考察日本淨零排放轉型成效;監察委員巡察中央及地方機關;收容人視訊陳情,保障獄政人權等內容。 監察院誠摯歡迎民眾隨時上網瀏覽及訂閱月刊,請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cy.gov.tw/)首頁/新聞與公告/監察院月刊。 監察院新聞稿.pdf
- 監察院院長陳菊率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 提出多項社會關注議題意見 並建議檢討修正64項法規on 2022-12-23 at 02:34:00
監察院於今(23)日,由院長陳菊擔任領隊,率全體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陳院長表示,在現行憲法體制下,監察權是政府施政的外控機制。監察委員針對行政機關涉有違失之工作及施政,或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違法失職進行調查。監察院所提出之調查報告,也常為外界做為檢視行政機關施政的重要參考。 陳院長指出,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中,不僅《兩公約》有許多針對勞動權保障的條文,特別要求移工在工作場所應受到平等的對待;國際勞工組織(ILO)的相關公約也有禁止歧視原則與國民待遇原則。移工人權是否受到重視,儼然成為檢驗一國人權程度的重要指標,目前在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已逾71萬人,備受國際關切,因此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以來,即積極著手相關系統性訪查、研究與座談,並列入2022年優先關注議題。 根據近年的調查與研究發現,在臺灣有許多隱藏在社會各處的失聯移工,除了必須思考背後的成因外,失聯移工也面臨法律身分外的許多問題,如懷孕產下「黑戶寶寶」,如何因應並給予應有的權利及協助十分重要,尤其臺灣已將《兒童權利公約》(CRC)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內法化,建請蘇院長成立專責小組與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合作,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此外,隨著臺灣人權程度的進步與發展,包括CRC、CRPD、CEDAW及兩公約等國際審查會議越來越受到重視及關注,這是臺灣向國際展現各項進步的機會,所以在這裡除了要對行政院及各部會努力達成國際公約表達肯定外,也相信國際審查委員提出我國缺失與不足的部分,行政院相關部會在下次審查時會有更充分的準備與妥適的回應。 從全球經貿強調永續發展與企業責任的趨勢來看,國家人權程度提升將有效提升企業競爭力,因此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希望能夠與行政院共同合作,一起努力。 接著蘇貞昌院長就行政院111年施政重點工作進行簡報,再由陳院長針對監察院111年調查、彈劾、糾舉、糾正、審計等職權之行使結果,作綜合性說明後,續由監察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或推派之委員,就委員會專案檢討議題發言,並請蘇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即席答復。 根據監察院統計資料顯示,111年1月至12月通過27件彈劾案,被彈劾人數有53人,依官階類別分,選任人員4人、政務人員1人、簡任人員24人、薦任人員11人、法官8人、檢察官3人、將官1人、校官1人。111年彈劾違法失職態樣最多的是貪瀆,計10案,約占37%。依各行政機關被彈劾人數排序,以法務部暨所屬機關14人為最多,其次為司法院暨所屬機關10人,交通部暨所屬機關及文化部暨所屬機關各3人,國防部暨所屬機關、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及勞動部暨所屬機關各2人、外交部暨所屬機關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各1人,另地方機關15人。 另111年1月至11月通過之糾正案有86案(114案次)(同一糾正案,有時會糾正2個以上機關),按被糾正機關(含所屬機關)之案次統計,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總計被糾正64案次,其中以教育部暨所屬機關14案次最多,其次是法務部暨所屬機關10案次,排序第三為經濟部暨所屬機關8案次。(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被糾正50案次)。另調查發現,行政機關辦理業務所依據的法律或規定,與當前社會環境顯有脫節,建議修正之法規計有64項,其中17項已完成修正,47項尚在主管機關檢討研議(修)或立法院審議當中。 監察院各常設委員會代表分別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與管理查核機制之檢討」、「政府如何共同協力防範人頭帳戶之檢討」、「國有土地管理與活化之檢討」、「我國法令未能依循兩公約不歧視原則,平等適用於移工」、「移工父母的困境—失聯移工與黑戶寶寶」、「當前我軍備採購缺失之檢討」、「校園無障礙設施及相關法令、政策之檢討」、「政府改善道路安全成效之檢討」、「如何保障司法安置兒少的最佳利益」、「廢棄物流向與再利用管理-假『資源回收再利用』真傾倒廢棄物」、「花完6百億元真的就會找到最終處置場址嗎?」、「平埔族群正名案」、「私校教師權益問題之檢討案」等議題,以及4位委員分別就「國有林盜伐案(山老鼠)」、「論台灣多元民族國家之建構:一個族群視角的詮釋與討論」、「莫拉克永久屋問題之檢討與改進」、「查處誇大不實食品廣告執行成效之檢討」等議題個別提出口頭詢問。除由蘇院長及各相關部會首長就重點項目先行說明外,將於會後另以書面詳實說明回復監察院。 監察院近年來針對行政機關涉有違失的工作及施政,或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案件,進行調查,例如:「彰化喬安大樓、高雄城中城大樓等嚴重火災案」、「廬山溫泉區地層滑動恐釀公安事件」、「新冠疫苗整備案」、「恩恩送醫案」、「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案」、「農業移工政策推動案」、「私立大專院校倒閉退場案」等社會關注之重大案件,所提之調查報告也常為外界做為檢視行政機關施政的重要參考。監察院本次巡察行政院,彙總111年的調查、糾正、巡察、民眾矚目議題,或審計部審計各部會財務及績效等各項建議意見,期望行政院督促各部會研究改進,並列管追蹤及切實解決,使兩院分就不同權責領域,共同努力為國家廉能、民眾福祉,奉獻心力,以符人民期望。 監察院新聞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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